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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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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上學期各月午餐收費明細

112學年度上學期午餐收費事宜

午餐費按月收費為原則,
如欲申請午餐費與學雜費於學期初合併繳納,並願意配合以下規範,請填具【整學期午餐費與學雜費合併繳費申請書】提出申請,逾期不受理:
1. 於112年9月15日前洽午餐秘書(分機826)索取紙本提出申請,逾期不受理。
2. 112學年度上學期供餐收費明細,詳如附件;學期中停餐異動,應依規定提出退餐申請,始得符合退費資格,所有停餐費用將彙整統一於期末退費。
3. 繳費單透過新北校園通APP-學費pay系統發放推播通知後,應於期限內完成繳費,逾期未繳者將自動調整為按月繳費身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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